关于做好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27

各位毕业生: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向符合条件的高校贷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本次补贴只针对就学地贷款的毕业生,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标准为1500/人一次性求职补贴(已通过上一批求职创业补贴审核的、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即日起至91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gxbys.zjjy.gov.cn)注册申请,申请时需上传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和助学贷款合同的电子照片,助学贷款合同只需提供其中一年的合同。网上申请后请及时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稿(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学校初审、公示。91620, 学校通过“系统”进行初审后,将初审通过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网上预审核,并通知预审通过的毕业生递交申请材料纸质稿。

(三)收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的毕业生请及时通过将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寄给本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各学院汇总好后统一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陈晓贤老师处。如有疑问,请致电陈老师,联系方式:0575-8834308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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