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5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30浏览次数:25

 

院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2

浙江招生代码:006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邮    编:312000

一、学校概况: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创于1981年,现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名,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中国语言文化(国际教育)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开设40个本专科专业,含英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9个外语语种,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众多,外语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高校。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学校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继续在2015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列入“三位一体”试点的招生计划均纳入同专业普通培养体系,学生毕业后统一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二、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热爱外语,并具有较强的外语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学科特长、相关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110名,其中文科75名,理科35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批  次

招生专业

文科

理科

备注

第二批提前批

工商管理

20

10

创业管理班

朝鲜语(韩语)

5

2

 

日语

10

4

 

德语

4

2

 

意大利语

4

2

 

酒店管理

20

10

与万豪酒店集团合作培养

传播学(网络传播方向)

12

5

 

合计

75

35

 

备注:

1.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班(30人),采用创业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和单独的培养方案,主要面向有明确创业志向的考生;

2.酒店管理专业采取与万豪酒店集团联合培养模式,采用美国饭店业协会教育学院(AHLEI)酒店管理核心课程及认证,实习和就业由万豪酒店集团旗下酒店与学生双向选择。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含)以上;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五、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考生按科类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时间:3月5日-3月1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4.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5年3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注:书面材料只接收EMS,其余快递一律不予以接收)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7)报考创业管理班的考生,应有志于创业,并具有较明确的创业志向,报名时要求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字数、格式不限,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2.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素质测试。

(1)笔试: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超过招生总计划数的6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总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6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素质测试环节。

(2)素质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的潜力,学习该专业的综合素质,以及语感等语言学习能力。

3.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入围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会考)成绩

学院综合测试成绩

高考总分

20%

30%

50%

 

4.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5.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6.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总人数的85%以内。

八、相关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院书面评审时间:3月23日-3月25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30日- 3月31日;

5.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1日-4月12日 (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5日起。

九、收费标准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缴费时间:3月31日前

3.缴费方式:

方法一:通过“银校通”收费系统。通过书面材料审核的考生可通过浙江省内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柜台缴费,具体流程为:(1)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编号:“08133”、学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号(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学生本人姓名;(2)缴费后向银行工作人员取得“缴费凭证”,以备查询。

方法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平台缴费,具体流程为:

(1)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www.ccb.com,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主页;(2)点击主页左上面热点频道旁边的“悦生活”,进入“悦生活”页面;(3)点击“生活服务应用”下面“高校服务”图标,再点击下面的“学杂费”,进入“学杂费”页面;(4)选省份:浙江省,城市:全省通用,收费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5)点击下一步,核对姓名、金额后进行缴费。

十、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监督电话:0575-88349446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yufl.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yufl.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zs.zyufl.edu.cn/

通讯地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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